公司账户的开立与注销需要根据以下办法管理,具体办法有哪些呢?一起了解下吧!
一、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,应填制开户申请书,提供本办法规定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,经银行审核同意,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。
二、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、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,应填制开户申请书,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文件,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章的印鉴卡片,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帐户。
三、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、四、五项规定的存款人,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,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。
四、存款人申请改变帐户名称的,应撤销原帐户,按本办法的规定开立新帐户。
五、存款人撤销帐户,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帐户余额,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后,办理销户手续。
六、 存款人撤销基本存款帐户后,右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在另一家银行开立新帐户。
七、开户银行对一年(按对月对日计算)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帐户,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超30 日内来行办理销户手续,逾期视同自愿销户。
以上七点就是关于公司账户的开立与注销管理办法,如需了解更多知识内容,可以联系苏州好账本财税公司帮您解答。企业财税代理记账,商标注册等也可以联系我们咨询合作哦。